四、试题形式及答题要求。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四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和比例尺。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六、考试收费。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办价格〔2000〕839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0〕54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105元,主观题(“城市规划实务”)每人每科165元。所有费用,报名时统一收取。
七、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建设厅另行通知。联系电话:87052805.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各市、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请于 10月16日至18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00- 5:00),由各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单位到省建设厅注册城市规划师办公室(省府2号楼5024房间)领取。
九、成绩公布。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网站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 WWW.ZJKS.COM.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市人事要会同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见附件5)。在报考过程中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
(省人事厅、建设厅转发人事部建设部人发〔1999〕39号文浙人职〔2000〕12号摘要)
第七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