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两张,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填写(涂)《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及通用报名信息卡各一张。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从潍坊人事考试网站下载(www.wfrsks.com),报名信息卡由当地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4月30日。
四、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其他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报名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