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东人字〔2006〕45号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06〕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二、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2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各报名点接到通知后即组织报名工作,报名统一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30日。报考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须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黑白照片两张,按属地原则到相应报名点报名(全市共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三县两区科干办、油田科干办七个报名点)。
四、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