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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的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和注册制度始于1980年,职业资格分为质量工程师、质量技术师和可靠性工程师,培训学时为162小时。
三、我国实施的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哪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
答:主要在四方面借鉴了国外的经验。一是考前资格认可,确认考生是否有从事质量管理的经验和相应的学历;二是全国在同一时间统一命题考试;三是证书管理,获得证书后要进行定期登记。四是考试的内容参考了先进国家同等资格的考试大纲。
四、我国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否考虑与国外互认?
答: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借鉴了国外的经验,虽然我国起步晚,但起点高,我们希望与国外同等资格取得互认。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国外的一些质量专业人员考试注册制度将会引入我国,如果取得互认,我国质量专业人员就可以一次考试,获得互认国家的认可。
五、什么样的人可以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什么要把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排除在外?
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工作和相关工作的人员都可以报考。对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有的专业国家已实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如棉花、珠宝玉石等,有的专业国家正在酝酿建立执业资格考试制度,这部分人员可以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的其他检验人员可以参加考试。
六、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是否需要再参加考试?
答:已经取得技术职称的质量专业人员也需要参加考试。按国家统一规定取得职称的质量人员,只参加一个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质量专业相应资格证书;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评定的职称,需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七、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是否要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
答:质量专业知识具有通用性,原则上说可以适合任何领域,不同行业的人参加考试不用再考各行业的专业知识。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只证明获证人具有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的能力,在某个行业从事质量工作,该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由用人单位把关。
八、2003、9月份是第一次试点考试,请问,试点范围多大?
答:今年虽然是试点,但每个省都设考场。原则上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可以举办考试。具体试点范围将在3-4月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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