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高等院校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31日。
报名条件按照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西安地区的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其它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审查汇总后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
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本通知附件一规定的条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