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黑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标准
按广东省物价局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65元。
附件:1.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3. 2006年度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4.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对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以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二)报考中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 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