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院校、国家部委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1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5日进行。
上午 9:00-12:00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 2:00-5:00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5年12月15日至2006年1月12日。报名条件仍按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根据此规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等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的关键质量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因此,要动员有关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等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市场准入控制或有质量保证要求的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参加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特别是对在关键质量岗位的工作人员,应要求其逐步具备质量专业职业资格。
三、报名办法
四、收费标准
质量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1]33号)批准的每考一科45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