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00- 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二)中级:2006年6月25日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 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2002年5月1日前,按《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申报质量初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按《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申报质量中级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生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6年1月9日-15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0- 4:00
(二)报名地点
1.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武夷路258号2号楼)
报名点代码:7878
联系电话:52386600*3103、52389937、52389931(传真)
2.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长乐路1227号9楼)
报名点代码:7979
联系电话:54040057、54047282、54048025(传真)
3.上海市现场统计研究会(西藏南路1332号1205室)
报名点代码:8080
联系电话:53079920、53079925*801、53079926(传真)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申请免试科目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聘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照片(同版)两张到报名点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