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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如何召开?

发布时间:2006-07-04 10:17     点击: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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