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上述资格审查和报考手续时,申报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学历证书、专业或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备查)。
⒉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年限资历证明( 单位负责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相片3张(5用于报名表、准考证)。
(三)非首次报名者的续考程序:
申报考生按规定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照报名表规定贴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像片3张。同时填涂《报名信息卡》,以及提交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或准考证,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缴交报考费。该类考生必须按规定填写、填涂档案号。
七、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琼价费字[1997]124号”有关规定, 报考全部科目者按210元/人;报考一科80元/人;报考二科160元/人。
八、考场设置和准考证领取
全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05年9月29日~10月14 日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部领取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九、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订购
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订购工作由省政府国有资产委员会法规处负责。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