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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05企业法律顾问考试6.1-30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04 09:5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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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于7月1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二)报名程序

    2.有免试科目的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按《免试科目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加盖单位公章后一份留底,另二份送当地职称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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