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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设计掌握的五大原则

发布时间:2006-07-04 09:49     点击:
       庭院设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于想建造自己理想的“桃花源”的人来说,先学习一下庭院设计的基本原理是很有必要的。以下是专业设计师提供的庭院设计的十大原则。  
   
    一、多样统一的原则  

  统一用在庭院中所指的方面很多,例如形式与风格、造园材料、色彩、线条等,从整体到局部都要讲求统一,但过分统一则显呆板,疏于统一则显杂乱。所以常在统一之上加一个多样,意思是需要在变化之中求统一,免于成为大杂烩。目前世界上主要流行以下三类庭院:  

  1、自然式庭院—20世纪人们提出“回归自然”的口号,衣食住行都狂热地追求自然,庭院的形式亦不例外。  

  2、西式庭院—又称规整式庭院。在现行经济发达的社会里该庭院逐渐兴盛起来,而且愈演愈烈,以致形成大面积人为造作的非自然景观。  

  3、混合式庭院—本来混合与统一是相互矛盾的,但目前自然式与西式在同一庭院内混合应用已经相当流行,而且成为一“式”。  

  二、均衡的原则  

  均衡是人对其视觉中心两侧及前方景物具有相等趣味与感觉的份量。如前方是一对体量与质量相同的景物,一对石狮,即会产生均衡感。庭院设计中也要注意这一原则。  

  三、比例的原则  

  庭院中到处需要考虑比例的关系,大到局部与全局的比例,小到一木一石与环境的小局部。一旦失去比例,品评者很容易发觉。正如人面部的五官,比例适当就可尊称为 “美人”,反之可想而知。  

  四、韵律的原则  

  在音乐或诗词中按一定的规律重复出现相近似的音韵即称为韵律。设计庭院也是如此,只有巧妙地运用多种韵律的同步,才能使游人获得韵律感。  

  五、对比的原则  

  在庭院设计中,为了突出园内的某局部景观,利用体形、色彩、质地等与之相对立的景物与其放在一起表现,以造成一种强烈的戏剧效果,同时也给游人一种鲜明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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