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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理论设计系列二

发布时间:2006-07-04 09:3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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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当前我国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应注意的问题  

      我国现代室内设计,虽然早在50年代首都北京人民大会堂等十大建筑工程建设时,已经起步,但是室内设计和装饰行业的大范围兴起和发展,还是近十多年的事。由于改革开放,从旅游建筑、商业建筑开始,及至办公、金融和涉及千家万户的居住建筑,在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方面都有了蓬勃的发展。1990年前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和中国室内建筑师学会,在众多的艺术院校和理工科院校里相继成立了室内设计专业;从80年代初开始发展到1995年底,全国注册的装饰企业已有6.5万余家,从为职工400余万人;1995年装饰企业的年产值已超过800亿元;为加强建筑装饰行业的规范化管理,1995年8月建设部颁发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预计“九五”期间,我国的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事业必将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取得进一步的发展。  

我国当前的室内设计和建筑装饰,尚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主要是:  

 1、环境整体和建筑功能意识薄弱  

对所设计室内空间内外环境的特点,对所在建筑的使用功能、类型性格考虑不够,容易把室内设计孤立地、封闭地对待。  

2、对大量性、生产性建筑的室内设计有所忽视  

当前设计者和施工人员,对旅游宾馆、大型商场、高级餐厅等的室内设计比较重视,相对地对涉及大多数人使用的大量性建筑如学校、幼儿园、诊所、社区生活服务设施等的室内设计重视研究不够,对职工集体宿舍、大量性住宅以及各类生产性建筑的室内设计也有所忽视。  

3、对技术、经济、管理、法规等问题注意不够  

现代室内设计与结构、构造、设备材料、施工工艺等技术因素结合非常紧密,科技的含量日益增高,设计者除了应有必要的建筑艺术修养外,还必须认真学习和了解现代建筑装修的技术与工艺等有关内容;同时,应加强室内设计与建筑装饰中有关法规的完善与执行,如工程项目管理法、合同法、招投标法以及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工程监理、设计定额指标等各项有关法规和规定的实施。  

4、应增强室内设计的创新精神  

室内设计固然可以借鉴国内外传统和当今已有设计成果,但不应是简单的“抄袭”,或不顾环境和建筑类型性格的“套用”,现代室内设计理应倡导结合时代精神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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