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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06企业法律顾问考试4.28-5.25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04 09:3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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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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