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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打印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手工录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
各省辖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打印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 一式两份,由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打印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见附件2) 一式两份,统一经省辖市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信息录入计算机并校对,在规定时间将审批表、报名表、信息软盘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打印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打印填写《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报省人事厅职称处资格审查。各主管部门带已审批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审批表》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中央驻豫单位(不含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
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财预外字[1998]36号、豫价费字[1998]154号)的规定,每人每科交考务费30元。根据报考人数,各市每人每科留5元,其余上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包括上交给国家的费用)。
五、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5月9日—5月26日全省统一组织报名。
5月29—31日,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6月23日以前各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表、审批表、信息软盘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