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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06企业法律顾问考试5.9-5.26报名

发布时间:2006-07-04 09:3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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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国资委(经贸委),省直及中央驻豫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0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区设置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考点设在郑州。

 

二、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3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1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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