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办发[2006]46号
凤台县、各区人事局、市直及驻淮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办发[2006]69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9-10日举行,共设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日程安排如下:
9月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0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试管理模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两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证书。
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字段,考生要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13号)和《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87号)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