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简介)
发布时间:2006-07-03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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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分为基础和专业两级别,每一级别有两个科目,基础的两个科目全为客观题,专业两个科目均为既有主观试卷又有客观试卷。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详见《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用参考书目的通知》(注结〔2002〕7号)文件。
北京地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北京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工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
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既有主观试卷又有客观试卷。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详见《关于公布200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所用参考书目的通知》(注结〔2002〕7号)文件。
北京地区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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