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诚实信用原则:
(1) 任何民事主体要对他人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依照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任何人应当充分生产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也就是说诚信原则要求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
6、 公序良俗原则:
7、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1) 公民、法人可以充分自主地行使自己的各项民事权利,实现并享受自己的利益,同时不得侵犯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利益;
(2) 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依法可以进行自力救济或者公力救济。
三、 民事法律关系
掌握:
1、 民事法律关系:
(1)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它具有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即它首先是当事人之间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属于上层建筑的思想社会关系;它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中介;它是受国家强制力所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等。
(2) 特征:
① 民事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法律地位平等;
② 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③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财产性与补偿性。
(3) 分类:
① 按照民事法律关系所高速的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最基本的划分):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② 按照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可以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2、 民事法律事实:
(1) 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事实,简称法律事实。
(2) 特征:在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这三者中,民事法律规范是据以认定民事法律事实的依据,民事法律事实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和实际发生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共同结果。
(3) 分类:按照其是否直接包含人的意志,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
3、 民事权利:
(1)概念: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