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职改办,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职改办,高新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驻张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省职考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 [2005]3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13日和14日举行。
二、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的报考条件不变。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报考2科(免试2科)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组织工作。考生报考时要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各栏目的汉字和代码,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还应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一式2份、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等业务工作年限证明2份、本人年内同版彩色免冠一寸大头照片2张(除报名表、免试表),到所在单位报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表及部分科目免试表、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的内容核实无误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到市建设局市场管理科报名,汇总后于
2005年12月30日前报市职称考试中心。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