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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关于做好06年企业法律顾问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03 00:40     点击:
各区、县级市人事局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6〕29号)精神,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6年10月21日-2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 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0日上午9时起至5月12日下午17时截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地址:
  1.报名确认时间:2006年5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联系电话:83543605-217)。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考试方式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考试科目,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的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其他
  (一)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每科65元。
  (二)准考证的获取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15天内自行从网上下载及打印准考证,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自行下载的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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