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在职、在岗遵纪守法人员,经单位审查同意并出具申报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个阶段。通过基础考试,并达到规定从事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规定年限的人员,可报考专业考试。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报考条件及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科目
9月23日
8:00—11:00 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4日
8:00—11:00 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06年6月14日至6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同济大学(新土木大楼大厅,四平路1239号)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0696 65983336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通过基础考试后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