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4年 2001年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5年 2000年 8年 1989年
专科毕业 6年 1999年 9年 1988年
相
近
专
业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5年 2000年 8年 1989年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6年 1999年 9年 1988年
专科毕业 7年 1998年 10年 1987年
其 它
工科专业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及以上学位 8年 1997年 12年 1985年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一九九七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类别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职业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