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考试:实务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发布时间:2006-07-03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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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在二等及二等工程项目(建筑工程:16层以上,24M跨度以上),开展监理工作之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分专业编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目的。对于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且管理有成熟经验和措施,并且监理规划可起到监理实施细则的作用时,监理实施细则可以不必另外编写。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程序与依据:
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的特点
2、监理工作的流程;
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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