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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2)、点击“网上报名”栏目 → 选择《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或《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阅读网上报名办理协议 → 点击“同意” → 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 → 点击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 阅读“报名须知” → 点击“在线填表”栏目进行报名 → 按要求详细填完报名信息 → 点击“打印报名表”。用A4纸从网上双面打印一份《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或《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在相应位置上贴好照片(2寸正面免冠照片,照片上不加盖骑缝章)→ 交单位审核确认。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为 2006年5月29日至31日截止(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确认手续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报名表》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 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 审核窗口审核报考资格 → 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 报名完成。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考生所报专业的《报名表》(考生自己从网上下载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及考生本人签名)原件一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或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经单位审核盖章,并由验证人签名);
(三)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以上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交免考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经单位审核盖章);
(四)续报考人员除上述第1条规定外还须提交身份证、去年准考证或成绩单(本中心网站下载)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应经本人签名);
(五)外省市转入的报考人员需备齐上述1、2、3条新报考人员所需材料重新审核,并提交转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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