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对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合同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1.背景
某电厂1#机组进行公开招投标,共有8家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8家投标商分别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编制完投标书并将其寄出,但在截止前业主只收到了7家投标书,其中有l家投标商由于路途较远,其标书直至截止后第三天才邮寄到达。在开标前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时,业主又发现其中1家投标书,没有标明正、副文本以及密封不严和进行有效的签署。鉴于上述情况,业主对这8家投标书的有效性作出了相应的处置。
2.问题
(1)迟于投标截止日期收到的标书是否仍然有效?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标书进行标示、签署和密封是否应视为废标?
3.分析
(1)考试用书上的原内容是:迟于投标截止日期收到的标书仍然符合投标截止日期的要求,其标书有效。因为虽然业主是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其标书,但其标书寄出日期是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书截止日期应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对本题的分析解答,我认为考试用书上讲的不准确。
应该是:迟于投标截止日期收到的标书,招标人应当拒收,作废标处理。因为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指文件的送达日期而不是邮寄日期,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视为废标。
对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就行,一般考试中会回避的,如果考试中出现了,在没有纠正前,大家应该以书上内容为准。大家一定要记住:考试时,一定要以考试用书为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标书进行标示、签署和密封应视为废标。因为招标文件对投标书的装订、密封及签署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体现出招标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标书,一般均按废标处理。
废标的条件是: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