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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第四讲

发布时间:2006-07-02 20:2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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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P't >Pc时,则项目(或方案)不可行,应予拒绝。

    按静态分析计算的投资回收期较短,决策者可能认为经济效果尚可以接受。但若考虑时间因素,用折现法计算出的动态投资回收期,要比用传统方法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长些,该方案未必能被接受。

    3、投资回收期指标的优点与不足

    投资回收期指标容易理解,计算也比较简便;项目投资回收期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资本的周转速度。显然,资本周转速度愈快,回收期愈短,风险愈小,盈利愈多。这对于那些技术上更新迅速的项目或资金相当短缺的项目或未来的情况很难预测而投资者又特别关心资金补偿的项目进行分析是特别有用的。但不足的是投资回收期没有全面地考虑投资方案整个计算期内的现金流量,即:只考虑回收之前的效果,不能反映投资回收之后的情况,即无法准确衡量方案在整个计算期内的经济效果。所以,投资回收期作为方案选择和项目排队的评价准则是不可靠的,它只能作为辅助评价指标,或与其他评价方法结合应用。

    (四)偿债能力指标

    1、借款偿还期

    借款偿还期,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规定及投资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以项目可作为偿还贷款的项目收益(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来偿还项目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它是反映项目借款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1)计算公式。

    在实际工作中,借款偿还期可直接从财务平衡表推算,以年表示。其具体推算公式如下:

    Pd=(借款偿还后出现盈余的年份数-l)+当年应偿还借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收益额

    (2)评价准则。借款偿还期满足贷款机构的要求期限时,即认为项目是有借款偿债能力的。

    借款偿还期指标适用于那些计算最大偿还能力、尽快还款的项目,不适用于那些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的项目。对于预先给定借款偿还期的项目,应采用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分析项目的偿债能力。

    2、利息备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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