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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厂区工程的施工区一般可划分为土建作业与堆放场、安装作业与堆放场、修配加工区、机械动力区、仓库区及行政生活服务区等。各区应以交通运输线为纽带,按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作有机联系的布置。
(5)施工区域的划分一般可参考下列原则:
①汽机房和除氧间扩建端的延伸区可作为主厂房钢结构堆放组装场地、汽机管道组合场地、设备堆放场地,先期可作为土建加工制作场地。锅炉房和除尘器扩建端的延伸区可作为锅炉设备堆放场地和组合场地。升压站扩建端外侧可作为电气施工区和土建施工区。
②当施工机具起吊半径够大时,应考虑将锅炉组合场向排烟除尘侧横向扩展,以减少组合场的长度,使场地更加紧凑。
③主厂房扩建端最后一个柱子中心线向外延伸30m左右以内的区域作为土建、安装共用的机动场地,不宜布置长久占用的施工设施。
④主厂房扩建端外侧场地按照专业施工先后次序以及专业内部工序的先后次序交替使用,以提高场地利用次数。
⑤各辅助及附属生产建筑附近的场地一般先期作土建施工场地,后期作安装场地。
⑥经由铁路运输的砂、石、水泥、木材、钢材等大宗材料的堆放场或仓库以及设备堆放场和仓库应沿铁路线布设。相应的搅拌站、钢筋加工间、铆焊间等应布置在临近位置。
(6)多台机组连续安装时,为了缩短工期,可以考虑从扩建端以外的方向(机、炉厂房的边柱外侧或固定端)运入设备器材,使安装、土建有各自的运输通道,借以扩大工作面,避免相互干扰。
(7)两台机组分为不同标段由不同施工单位施工时,为了同时施工的需要,应考虑从扩建端以外的方向布置设备组合场地,使施工单位有各自的施工区域。
(8)施工阶段的场地竖向布置应考虑下列要求:
①各施工区域应有良好的雨水排水系统。一般可采用明沟排水,沟的坡降一般不小于0.3%。
②在丘陵或山区,按台阶式布置施工场地,当高差大于1.5m时,一般需砌筑护坡或挡土墙。
③在丘陵或山区现场,当施工期间未能建成永久的排洪系统时,应在雨期前先建临时排洪沟。临时排洪沟的断面应通过计算确定。
④厂区永久排水系统应创造条件尽早投入使用。如必须设置临时中继或终端排水泵站时,排水泵处理应以保证该区域在施工期内不发生内涝、不影响施工生产及职工正常生活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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