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2)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承包的行为。
3)挂靠
挂靠是与违法分包和转包密切相关的另一种违法行为。
·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不是本单位人员,与本单位无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直接进入项目管理机构财务的。
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内容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3年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1)《协议书》内容包括:
·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分包工程地点;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合同价款;
·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程质量标准;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时);分包人的报价书;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