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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一级建造师备考:建设工程经济讲义[18]

发布时间:2006-07-02 19: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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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偿还方式分类

    短期借款可分为一次偿还借款和分期偿还借款。

    (3)按借款目的和用途分类

    短期借款可分为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等。周转借款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在流动资产计划占用额的范围内,为了弥补资金不足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临时借款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临时性或季节性原因需要超定额储备物资,而向银行取得的借款;结算借款是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异地发出商品,在委托收款期间为解决在途结算资金占用的需要,以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4)按利息支付方法分类

    短期借款可分为收款法借款、贴现法借款和加息法借款。

    2、借款的取得

    企业举借短期借款,首先必须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的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然后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办理借款手续;借款手续办理完毕,企业便可取得借款。

    3、借款的信用条件

    银行发放短期借款往往带有用条件,主要有:

    (1)信贷限额

    信贷限额是银行对借款人规定的无担保贷款的最高限额。信贷限额的有效期限通常为1年,但根据情况也可展期1年。一般讲,企业在批准的信贷限额内,可随时使用银行借款。但是,银行并不承担必须提供全部信贷限额的义务。如果企业信誉恶化,即使银行曾同意按信贷限额提供贷款,也可能得不到借款。这时,银行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企业享用周转信贷协定,通常要对贷款限额的未使用部分付给银行一笔承诺费。  

    周转信贷协定的有效期通常超过1年,但实际上贷款每几个月发放一次。所以这种信贷具有短期和长期借款的双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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