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网 >> 建筑工程 >> 建造师 >> 建造师指导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及讲评二十八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大纲及讲评二十八

发布时间:2006-07-02 19:04     点击: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④对监测活动,在程序中应明确规定:如何进行例行监测,如何使用、维护、保管监测设备,如何记录和如何保管记录,如何参照标准进行评价,什么时候向谁报告监测结果和发现的问题等;

③组织应建立评价程序,定期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持续遵循情况,以判断环境方针有关承诺的符合性。

14)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4.5.2)

①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文件程序,用来规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对不符合进行处理与调查,采取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

②对于旨在消除已存在和潜在不符合所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应分析原因并与该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

③对于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对程序文件的任何更改,组织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15)记录(4.5.3)

①组织应建立对记录进行管理的程序,明确对环境管理的标识、保存、处置的要求;

②程序应规定记录的内容;

③对记录本身的质量要求是字迹清楚、标识清楚、可追溯。

16)环境管理体系审核(4.5.4)

①本条款所讲的“审核”是指环境管理内部审核;

②组织应制定、保持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方案;

③审核程序和方案的目的,是判定其是否满足符合性(即环境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对环境管理工作的预定安排和规范要求)和有效性(即环境管理体系是否得到正确实施和保持),向管理者报告管理结果;

④对审核方案的编制依据和内容要求,应立足于所涉及活动的环境的重要性和以前审核的结果;

⑤审核的具体内容,应规定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对审核组的要求,审核报告的要求等。
分页:上一页  1 2 3 4 [5] 
版权申明: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本站信息!!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查看评论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在本站搜索相关信息
2003-2005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TOP
Copyright © 2006 Ksw123.com.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考题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