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建筑安装工程统一规定及主管部门关于工程竣工的规定。
(8)从国外引进的新技术和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和进口国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进行验收;
(9)利用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建设项目,应按世界银行规定,按时编制《项目完成报告》。
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核定
(一)申报竣工质量核定的工程条件
(1)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竣工条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
(2)必须具备各方签认的验收记录。
(3)提供按照规定齐全有效的施工技术资料。
(4)保证竣工质量核定所需的水、电供应及其他必备的条件。
(二)核定的方法和步骤
(1)单位工程完成之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进行自验,符合有关规范、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后,提交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出等级,并向有关的监督机构提出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
(3)监督机构在受理了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后,按照国家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核定,经核定合格或优良的工程,发给《合格证书》,并说明其质量等级。
(4)经监督机构核定不合格的单位工程,不发给《合格证书》,不准投入使用,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返修后,再重新进行申报、核定。
(5)在核定中,如施工单位资料不能说明结构安全或不能保证使用功能的,由施工单位委托法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并由监督机构对隐瞒事故者进行依法处理。
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形式与程序
(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形式
(1)事后报告验收形式,对一些小型项目或单纯的设备安装项目适用。
(2)委托验收形式,对一般工程项目,委托某个有资格的机构为建设单位验收。
(3)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
(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1.承包商申请交工验收
2.监督工程师现场初验
3.正式验收
4.单项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