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表中第2、6、7、8、9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的数据相符。
(5)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该表反映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及其价值的明细情况,是办理资产交接的依据和接收单位登记资产账目的研究,是使用单位建立资产明细账和登记新增资产价值的依据。大、中型和小型建设项目均需编制此表。编制时要做到。齐全完整,数字准确,各栏目价值应与会计账目中相应科目韵数据保持一致。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具体编制方法是:
1)表中“建筑工程”项目应按单项工程名称填列其结构、面积和价值。其中“结构”是指项目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等结构形式填写;面积则按各项目实际完成面积填列;价值按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价值填写。
2)表中“固定资产”部分要在逐项盘点后,根据盘点实际情况填写,工具、器具和家具等低值易耗品可分类填写。
3)表中“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项目应根据建设单位实际交付的名称和价值分别填列。
(6)小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总表。由于小型建设项目内容比较简单,因此可将工程概况与财务情况合并编制一张“竣工财务决算总表”,该表主要反映小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和财务情况。具体编制时可参照大、中型建设项月概况表指标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指标口径填写。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
建设工程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其具体要求有:
(1)凡按图竣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过程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施工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时,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