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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功能价值的分析
功能的价值计算出来以后,需要进行分析,以揭示功能与成本的内在联系,确定评价对象是否为功能改进的重点,以及其功能改进的方向及幅度,为后面的方案创新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功能价值的分析根据功能评价方法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功能成本法又称为绝对值法,功能成本法是通过一定的测算方法,测定实现应有功能所必须消耗的最低成本,同时计算为实现应有功能所耗费的现实成本,经过分析、对比,求得对象的价值系数和成本降低期望值,确定价值工程的改进对象。
功能的价值系数计算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1)V=1。即功能评价值等于功能现实成本,这表明评价对象的功能现实成本与实现功能所必需的最低成本大致相当。此时评价对象的价值为最佳,一般无需改进。
(2)V<1。即功能现实成本大于功能评价值。表明评价对象的现实成本偏高,而功能要求不高,这时一种可能是由于存在着过剩的功能,另一种可能是功能虽无过剩,但实现功能的条件或方法不佳,以致使实现功能的成本大于功能的实际需要。这两种情况都应列入功能改进的范围,并且以剔除过剩功能及降低现实成本为改进方向,使成本与功能比例趋于合理。
(3)V >1。说明该部件功能比较重要,但分配的成本较少,即功能现实成本低于功能评价值。此时应进行具体分析,功能与成本的分配可能已较理想,或者有不必要的功能,或者应该提高成本。
应注意一个情况,即 V=0时,要进一步分析。如果是不必要的功能,该部件则取消;但如果是最不重要的必要功能,则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2、功能指数法
功能指数法又称相对值法。在功能指数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指数来表示,它是通过评定各对象功能的重要程度,用功能指数来表示其功能程度的大小,然后将评价动象的功能指数与相对应的成本指数进行比较,得出该评价对象的价值指数,从而确定改这对象,并求出该对象的成本改进期望值。
价值指数的计算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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