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单位: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6]1号)文件精神,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日~16日举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一)规定申报;
2、不具备“附件一”所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1、新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附件二)规定申报;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附件二”所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⑵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⒈报名时间:2006年3月1日至3月10日
⒉报名办法:兵直单位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及添涂报名信息卡,经本单位初审同意(盖章),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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