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考试由国家
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
组织,
考试采用滚动
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5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
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组织,注册
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各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要求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咨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
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三、注册建筑师是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个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类型及
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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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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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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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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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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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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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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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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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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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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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设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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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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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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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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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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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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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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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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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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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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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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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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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控制与建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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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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