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对照有关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后,请将报考人所提交的蓝图退回其本人。
(三)报考人员需按报考的科目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按广西区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和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字[2004]102号)的规定收取,即报考科目为非作图题科目的80元/人·科,报考科目为作图题科目的150元/人·科。考试费用请在办理资格审查确认手续时一次交清,交纳考试费用需转帐的单位,请按附件一所附的银行帐号办理转帐手续。
(四)请各单位在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截止前,指定专人将本单位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及考试费用收齐后,统一将报名材料报送注册科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并将考试费用交到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考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考试报名。
四、其它事项
(一)首次申报考试所需的《申报表》,请报考人自行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后进行填写(统一按A4纸的规格)。
(二)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所需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请各单位与注册科联系。
(三)请进行了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的人员,于4月底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
(四)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凭本人的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参加考试的人员请务必从广西人事考试网下载《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认真进行阅读,按其要求进行考试。
(六)如发现报考人员在申报考试时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则立即取消其参加的考试资格,并在两年之内不得再次申报参加同类考试。
(七)希望各设计单位接此通知后,即认真对照有关报考条件,积极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并妥善安排好报考人员的工作,适当给予报考人员一定的复习备考时间,以便他们能考出好的成绩。
(八)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组织,有关的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九)考试报名期间各单位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注册科联系,联系电话:(0771)2260161,联系人:湛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