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报名办法
我区组织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法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至3月22日,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后,按有关操作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委托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已进行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以后才能参加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至3月22日,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的地点在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科(以下简称注册科)(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建设大厦22楼2203室)。
1、报考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后可自动生成)各1份,续考人员只需交《报名表》1份。
首次报考人员需分别在《申报表》及《报名表》的指定位置上,贴上本人的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续考人员亦需将上述规格的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
(2)首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进修)证明的复印件各1份。
(3)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人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证明1份。
(4)首次报考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除需认真填写《申报表》中有关栏目的内容之外,还需提供足以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5)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记录有本人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内容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2、请报考人员将上述材料交给本人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地的市(地级市)建设、人事行政(职改)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请上述单位在有关表格的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