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1)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构成。
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材料费=∑(材料消耗量×材料基价)+检验试验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措施费用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2)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内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计算中所需数据。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和其他费用等。
间接费是按相应的计取基础乘以间接费率(指导性费率)确定的。
(3)利润及税金。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它是按相应的计取基础乘以利润率确定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