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一级注册建筑成绩合格分数线
发布时间:2006-07-02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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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03年度国家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市建委: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二○○三年度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注建[2004]1号)精神,2003年度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一、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全考) 90 54
2.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上半部分) 45 27
3.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下半部分) 45 27
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50
三、建筑设计 160 96
四、建筑结构 160 88
五、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0 72
六、建筑材料与构造 120 66
七、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八、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55
九、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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