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 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须于3月10日前,将《报名卡》和现场摄像报名的信息数据以及将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分别汇总统计,按《关于规范职称(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考[2005]23号)附件三格式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将考务费一并交清。
㈣ 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24-28日。
㈤ 本《通知》同时在重庆建设网(网址:http://www.ccc.gov.cn)和重庆勘察设计协会网(网址:http: //www.cksx.org)以及重庆人事人才网站(www.cqpa.gov.cn)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及有关附件均可在上述两个网站下载。
考生在考试三个月后,可上重庆人事人才网查看办理资格证的信息,具体操作是:进入首页后,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询《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上的办证时间和《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附件一:2006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二:2006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附件三:《关于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成绩管理的通知》(注建[2004]5号)
附件四:《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
附件五:2006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