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建设(建环)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人事部有关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文件的精神,现就我省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建设厅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负责报考资格审查、考试试题组织以及阅卷工作;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并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建设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共同确认考试合格标准及资格确认。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11月 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科目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这2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分为一天半,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各科考试时间见下表:
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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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