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及《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5年11月19日-20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5年10月12日-17日。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
二、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取得建设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关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先到人事考试部门领购报考资料,填好《报名表》、涂好《报名信息卡》,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到同级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省直、中直单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省直、中直单位在南昌以外的按属地原则报名。
凡符合免试部份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张(实行数码照像的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其它有关证件原件。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即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