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6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29日—6月1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9月1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 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要求
(一) 报名卡报名程序
1.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重庆市 资格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经单位审核(注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免试一科或两科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免试条件的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和1寸黑白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检查《报名卡》填涂内容正确,照片无遗漏并保证质量。续考生必须在《报名卡》上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成绩滚动档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