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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就自考增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等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2006-07-02 04:52     点击:
为便于各地考生和助学单位及时了解浙江省自学考试新专业开考动态,充分做好新专业的开考前学习准备工作,现就高职类专业开考动态、增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等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经研究决定,2002年上半年浙江省将新增设"计算机与应用"、"电算会计"、"机电一体化工程"、"装潢设计"、"秘书"等5个高职(专科)专业;同时将2001年下半年新开的"服装艺术设计"专业转为高职类专业。各地中职学校如有组织学生报考上述专业的要求,各市、县自考办可视请接纳其参加今年10月份的公共课考试。

二、增考具体安排

1、考试课程、考点设置

1月和7月考试课程及课程考试顺序分别在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高教自学考试考试课程相同,考点均设在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2、报考条件、时间及报考手续

1月和7月考试的报考条件为:考生已分别与上一年10月或当年4月考试报名时报考过与当次考试相同课程,或在全日制助学班学习并已分别于10月或4月考试报名时间向当地考办预订了与当次考试报考课程相对应的课程教材、大纲等学习媒体。暂不接纳其他考生报考。

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分别为上一年的12月上旬和当年的6月上旬。符合条件的考生分别凭上一年10月或当年4月的考试通知单(全日制助学班的学生也可凭教材预订单)和准考证到当地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全日制助学单位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的具体办法由当地考办决定。

首次增考于2001年7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课程安排与2001年4月21日、22日高教自学考试相同。

3、收费标准及其他

1月和7月考试的收费标准与4月和10月考试收费标准一致,即每课次32元。

三、高等考试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后,部分课程考试大纲对课程考试时间的规定出现了差异,现重申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一律为150分钟(即2.5小时)。

四、实践环节考核有关事项

1、报名条件:考生应在基本完成某一课程(或全部课程)理论学习后,方可报名课程(或该专业)实践环节考核。

2、报名时间:每年的3月和9月,与理论课程报名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当地考办公告。

3、报名地点:当地考办指定地点。

4、报名手续及填写说明:详见考生手册。

5、考核安排:原则上一年安排一至二次,具体考核时间由主考学校确定后直接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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