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若贷款人认为必须办理质押物登记手续的,则应在获得贷款之前办妥,并由质押人与贷款人签定《质押合同》。借款人以债券或存单等设定质押权,不必办理质押物的登记手续。
在贷款放款前,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借贷双方可以会同到公证机关办理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公证手续。
个人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
建设银行与大专院校签订《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
贷款学生备齐贷款材料,到建设银行贷款经办网点提出申请,办理借款手续(包括与银行签订个人助学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
建设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
借款人以贷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
大专院校应与建设银行合作,反馈贷款学生的情况;
客户每月按时将款项存入建设银行储蓄卡或通存通取活期储蓄存折等,建设银行执行扣款。
贷款偿还的规定: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