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助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大专院校的学生发放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的用途:用于借款人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
个人助学贷款的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大专院校在册学生。
借款人的具体条件:其所在院校必须与建设银行签定《个人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
必须是大专院校在册学生,提供学生证;
在校表现良好、身体健康;
自己或父母、亲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能够提供具有代偿能力的担保;
借款人要在建设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
贷款额度:个人助学贷款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2万元(含2万元)。其中:采取抵押方式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采取质押方式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物价值的80%。
贷款期限:最短期限半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毕业离校的时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