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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获准成为法律硕士培养单位

发布时间:2006-07-02 02:59     点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3]99号《关于2003年批准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江西财经大学申请设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已于2003年9月9日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江西财经大学获得了江西首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试办权,成为国内可以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9所法学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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