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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001年法律硕士样题--宪法学(附答案)

发布时间:2006-07-02 02: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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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所确认的、作为公民所应当享有和履行的最起码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基本权利的范围各国不一致,主要是根据各自的民族传统和需要确定。公民的基本权利高于一般的法律权利。

3.特别行政区:按照我国宪法第31条的规定,它是指在我国版图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所设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及享有高度自治权的行政区域。它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体现;

二、选择题

1.BC 2.A 3.ABCD 4.AB

三、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1.错。字面上相同,但意义不一样。后者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具体而言,两者产生的社会条件不同,反映的意志不同,目的不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法律形式也不同。

2.对。宪法作为根本法,其稳定性比一般法律要强。制定宪法时条文的概括性和适应性,以及严格的修改程序,都保证了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但这也不是说宪法是一成不变的,它也要随着条件的变化而修改。宪法一成不变,会影响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3.错。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权力属于人民是对的,但权力的行使方式主要是间接的,即由人民选举出代表,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们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只在最重要的国家事务中直接行使权力,如我国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我国,由人民决定一切国家大事是不可能的,在一定情况下甚至是有害的。

四、简答题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义有:

第一,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第二,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第三,在同一宗教里,有参加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参加那个教派的自由;

第四,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第五,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五、分析题

1.法条分析。

第一,指出"不适当的"与"同宪法、法律相抵触"之区别。前者不仅包括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情况,而且包括不合理性问题,另外,作为常设的立法机关,说常委会的决定与法律相抵触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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