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市报考的考生一律于7月7日8时至7月25日20时,登录网站http:∥pgs.ruc.edu.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7月28日至31日,再到北京师范大学现场照相、缴费、确认报名信息。
四、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2005年10月22、23日
考试地点: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在北京报考的考生,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三门全国联考) ;专业科目(我校自行命题)。
五、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名额为270名(各专业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暂定计划)。学员在2006年春季入学。
六、课程学习、学位授予及费用
学员学习以半脱产和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半脱产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全脱产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校累积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印的统一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费15000元整。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七、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学员在学期间的奖惩根据我校规定由我校做出,学员原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邮政编码:100037 )